龙小羽跟着两位民警———其中一位就是姚大维———到了平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那里继续接受讯问。从警察的问话中他明显察觉到他们怀疑的矛头,已经指向自己。到了中午他们要求他在几张白纸上,留下他的指纹和掌印,左右手掌和十个指头都留了。然后又取了他的血说要化验化验。再然后,他们让他等着,让他坐在屋里别动,给他打了一点饭,他没吃。他说要上厕所,警察就带他去厕所。厕所就在刑侦队的楼里。他蹲在厕所的茅坑上听着警察在外面说话,他出来时,看见民警就在门口,背朝着他,他悄悄打开厕所的窗户,从二楼往下一跳,跳到了楼外的一条小巷里。他也搞不清警察听到没听到,爬起来就飞快地跑向巷口,在巷口拐了一个弯,就跑掉了。
龙小羽的逃跑,在韩丁今天看来,是愚蠢的,这一逃跑反而把事情搞复杂了。但龙小羽的这个行为在情理上则可以成立———从一个小地方来的,没见过这种阵势的,缺乏法律知识的,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被一个血腥场面惊吓过的年轻人,神经发生紊乱,理智受到困扰,他变得像孩子那样慌乱和低能,像孩子那样寻求简单的解脱,所以决定先跑了再说,这是一个常见的心理选择,在逻辑上当然是说得通的。
龙小羽很清楚自己在杀人现场留下了指纹,很清楚公安局验了四萍的尸再验了他的血就能知道四萍死前和他干过那种事情。也许这些就足以让警察认定杀人者非他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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