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涌的干扰排除之后,就是王天容态度太好的问题了,好到把不该交待的问题也交待了。比如前面说的她儿子和儿媳妇的问题,就属于不该交待的,她一交待,办案人员就不能不过问,而一旦过问,又找不到适用的法律条款,这不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吗?这还是小问题,大问题在后面。后面是王天容把有证据的问题交待清楚了之后,把没有证据的问题也交待了。
这就是:侯峻峰先后向她行贿总共差不多一千万。
侯峻峰不承认,根本不承认。
侯峻峰最后非常老实地坦白:“每次生意做成之后,我都要给她送一箱水果。总共到底多少,我实在记不清了。”
“就是水果?”
“就是水果。”侯峻峰说。态度非常诚恳。
“水果下面还有什么东西吗?”
“水果下面还有什么东西?”侯峻峰问,“不知道。反正我是从批发市场买的,买来之后就原封不动地送给她了。”
此后,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内,侯峻峰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就是送了水果,别的什么都没有。如此,案子就陷入了僵局。
此时,樊大章的案子已经判了。
樊大章的情况跟王天容正好相反。王天容是自己坦白的事情比办案人员事先掌握的要多,因此,整个办案过程其实是办案人员为王天容自己坦白的问题寻找犯罪证据的过程,或者是证实王天容所坦白的问题是否属实的过程。而樊大章不是这样,樊大章认为自己没有什么犯罪行为,尽管他儿子在美国有别墅,但是儿子有别墅不能代表老子一定是贪污受贿了,况且,儿子在美国或新西兰有别墅的领导多着呢。所以,樊大章案子的整个办案过程事实上是动员樊大章主动坦白交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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