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峰与老孙一起调查过水泥集团的贷款核销问题,他知道这里的水不浅,他也听说过光照市向明书记的“百千万工程”!但是,丛峰的经营理论也是再简单明了不过了:既然股份公司已经从法律上和水泥集团脱离了关系,而且其投入资金及投入方式又完全合法,经营正常,能够办理贷款的抵、质押,又没有风险,为什么不放贷款?而且,如果股份公司上市成功了,这一个亿的贷款不但没有风险,而且募集资金还可以成为发达银行北京分行的存款;退一步说,如果股份公司没有能够上市,甚至经营出现困难,他丛峰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直接处理抵质押物就行了!而向明书记的“百千万工程”逃废的是国商银行的旧债,与新兴的发达银行更是没有什么害处,反而还有利于自己贷款的放出呢!而且现在,自己这不是又为向明书记“百千万工程”中的“万”字凑了一笔嘛!
他不管股份公司的血肉来自何方、使用的什么方式,他都要放贷款出去,而且,他要放一个亿,趁股份公司急需贷款之机,利率上浮百分之二十,期限一年,贷款全部办理成质押,质押物不够的再办理成抵押。
丛峰毕业于九十年代末,是一个新生代的大学生。他凭借自己聪慧的头脑,在国商银行只工作了五年,就明白了这家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类似官场的体制,既不是自己这种农家子弟的久留之地,也不是未来中国银行的发展方向。从老孙的身上,他看到了这种官僚体制下,有个性、有想法、无后台、不溜须拍马之知识分子的悲哀;他从韩博士后的身上他又看到了新生知识分子被旧的官僚体制同化之后的丑恶,于是,丛峰同志在信贷管理部把他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却突然自决于国商银行,毅然辞职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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