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中的消息是关于了案的。报告的是警士王福。他已在岳州路一带调查过,并没有人遗失汽车。但他碰到一个邮局里送快信的邮差,据那邮差说,昨夜十一点光景,他坐了脚踏车从岳州路经过,看见一辆黑漆的双人座位的汽车,停在相近通州路口的岳州路上,车中却空虚无人。
霍桑向我说道:“包朗,现在你总可以相信了罢?那汽车实在是凶手事先预备的。车上既然没有人,显见那人自己也会开车。还有一点,十一点钟时这汽车已停在岳州路上,更可见那人守伏的时间很久。
霍桑对于这个信息既然非常兴奋,我也不好扫他的兴,就不再分辩。午饭过后,他特地打电话到总署里去通知稽查员徐星侠,教他想法往汽车捐照处去查一查一九一九号汽车的车主。因为那天是星期日,捐务处停止办公,不能不请徐星侠设法。一方面他又用电话想问问汪银林关于申壮飞的消息。但汪银林还没有回总署,我们只得在寓所中等待。
霍桑到化验室中去拿出了两张放大的照片来,那就是他从庄家门上摄下来的指印,也就是他回寓后费了两个钟头的成绩。
我问他道:“有结果吗?
霍桑点点头道:“总算有些结果。我已查出那三个指印是左手的,最下面的一枚小指印还清楚可辨,线纹很细。我知道掌印和指印是属于两个人的,因为掌印的凸纹,比指印的凸纹粗得多;并且掌印和指印交叠在一起,也见得这两个人的高度彼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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