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知的权利
龙教授:
我想每一个人都深爱着这个生活的地方或生长的地方,只不过也许是用着各种不同的方式,但我想只要在出发点上是本着一种真心的喜爱这个地方的话,纵使无法苟同他的行为,也应该可以以一种谅解的眼光来对待。
以我一位在服役中军人的立场而言,这是一件较忌讳的事情,但我想人有知的权利,要求改革的权利。您的书及中国时报在我们单位已经算是被"禁"掉了。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个作法,但军队之所以构成,就是必须懂得服从命令。
这是一份政战部门所下的文,属于"密"件的,也就是对外流传便算违反了规定,所以我并不希望让人家知道我是谁,因为结果是如何,也没有一定的尺寸,反正自我保护一下便是。
中国时报被禁是因为《野火集》的文章,我相当赞同您的说法,我甚至向朋友们推荐,很有趣的是我曾经在努力地让别人接受后,再来宣布大家不要拥有这本书,他们会如何想我并不清楚,我是觉得人应该拥有自己判断的一种能力。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让您知道这么一件事情,另一方面更希望它不会影响到您一贯理性及执着的态度,事情总是须不断地检讨才能进步,真理应该是愈说愈明的,在这个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站在不同的立场来观察这个社会,老一辈人经过许多的奋斗才维持到今日的局面,这也难怪在心态上保持着较保守的立场,虽然有些时候构成进步的阻力,却也是维持这个局面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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