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恰到好处的改变让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心中五味杂陈,感觉像在读自传,又像读奇幻小说,又像读尖锐的社会评论,这些元素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叫人非常不舒服。因为这些,即便再不可思议,我们仍然可以从那些徘徊在旅馆的过道里或是饭店大厅里的人物身上看到奥威尔的影子。在《巴黎伦敦落难记》中最具有启发性的情节是当奥威尔用有悖于自己的社会准绳的眼光去打量周围人的时候,显示了奥威尔似乎非常不合时宜的社会关系和个人偏见。当一个长辈异常气愤地让奥威尔把胡子剃掉时,奥威尔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礼节常规,“像是穿晚礼服却没有戴领带”。作品中最好的地方可能在于作品直指经常光顾这家旅馆的那些有钱的美国人:他们“对美食显然一无所知”,只会用那些恶心的美国“谷子”填饱肚子而已,喝茶的时候还吃橘子酱,饭后喝苦艾酒,花100法郎点了上好的鸡肉只是用来浸在伍斯特沙司里,奥威尔得出的结论是,“大概这样的人被骗了也没什么关系”。可能这样的结论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样爆炸性的话却立刻让作品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奥威尔不再是住在苍蝇乱飞的寄宿公寓里,喝50生丁一包的牛肉汤的、受压迫的洗碗工,而是英国上层阶级的异类,对那些因机缘巧合而遇到的外国人感到冷冷的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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