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种精神出发,我们才能理解弗兰茨对革命的软弱性。他最开始同情古巴,然后同情中国,被这些国家的残酷吓坏了后,只得叹口气,沉入文字的海洋,沉入没有分量亦远离生活的词句。他成了日内瓦的一名教授(那里没有示威游行),在一连串的克制中(无女人亦无游行的孤独),他发表了好些学术专著,都获得了可观的赞扬。后来有一天他遇到了萨宾娜。她是个新的发现。她来自一片土地,那里革命的幻觉早已退色,但革命中他最崇拜的东西还存留着:广阔的生活,冒险的生涯,敢作敢为,还有死的危险。他把她祖国的悲剧加在她身上,发现她显得更加美丽。糟糕的是萨宾娜对这出悲剧并不喜爱。“监狱”、“迫害”、“禁书”、“占领”、“坦克”一类词是丑陋的,没有丝毫浪漫气息。唯一使她感觉甜美引起思乡之情的词,是“墓地”。
墓地
波希米亚的墓地都象花园,坟墓上覆盖着绿草和鲜艳的花朵。一块块庄严的墓碑隐没在万绿丛中。太阳落山的时候,墓地闪烁着点点烛火,如同死魂都在孩子们的晚会上舞蹈。是的,孩子们的舞会。死魂都象孩子一样纯洁。无论现实生活如何残酷,即便在战争年月,在希特勒时期,在斯大林时期,在所有被占领的时期,和平总是统治着墓地。她感到心绪低落的时候,便坐上汽车远离布拉格,去她如此喜爱的某个乡间墓地走走。在蓝色群山的背景下,它们如摇篮曲一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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