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
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
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1945年1月还在打仗。大冬天的,我要被送到俄国人那里去。天晓得是什么鬼地方。这消息让大家震惊。每个人都想送我点儿什么,指望它们兴许能派得上用场,虽然它们什么忙也帮不上,因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帮得上忙。因为我上了俄国人的名单,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所以大家都心思不一地送了我点儿东西。我收下了它们。十七岁的我心想,这次离家来的正是时候。不一定非得是上俄国人的名单,只要能离开家,只要将来情况不会变得太糟,于我而言甚至是件好事。我要离开这针尖大的小城,这里所有的石头都长着眼睛。我一点儿都不害怕,而是掩饰着自己迫不及待的心情。还有几分良心不安吧,因为那份让我的亲人绝望的名单,于我却是颇可以接受的处境。他们担心我在异地他乡会出事儿。我只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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