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建筑简直是门外汉。
西方教堂的哥特式建筑,屋顶高高尖尖,尖端直耸云霄,人们以此为美;与之相反,我国的寺院,建筑物上端建一大大的屋脊,屋檐下有深广的庇萌,全部构造围集其中。
不仅寺院,即使宫殿、居民庄宅,从外部看,不论瓦葺茅葺,最显眼的是大大的屋顶和其庇荫下充溢着的浓“暗”。
有时,虽是白昼,轩下却宛如洞穴一样幽暗,甚至连大门、门口、墙壁、廊柱都看不清楚。
知恩院、本愿寺那样宏伟庄严的建筑也好,田舍茅屋也好,同样如此。
昔日大部分建筑,轩以下与轩以上的屋顶部分相比较,从目所能及之处观看,至少屋顶重而堆砌高,面积也大。
如此,我们营造住宅的最重要的是将伞一样的屋顶扩展开来,在大地上撒落一片日荫,在这薄暗的阴翳中建造。
西方的建筑也有屋顶,但他们不是为了遮蔽阳光,主要是避雨露,尽量减少阴荫,至少要求室内充满阳光。这从外形观看是可以首肯的。
日本建筑的屋顶如可称之为伞,则西方的只是帽子而已。而且如遮阳帽那样,帽檐狭小,日光直射轩端。
日本房屋的屋檐遮荫宽长,大概是与气候风土、建筑材料以及其它种种原因有关系。例如日本建筑不用炼瓦、玻璃、水泥等物,为了防止从侧面吹打过来的风雨,必须加深加大遮阳;日本人也认为居室明亮要比阴暗舒适便利,但又只得那样建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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