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留下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一位杰出的美国小说家。
二十世纪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群星灿烂,各放异彩。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长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同年四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纽约出版,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T-S-艾略特立刻称之为“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海明威在回忆菲氏时写道:“既然他能够写出一本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好的书,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书。”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些评价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澜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镣乱,神魂颠倒。菲氏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们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直到今天,《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是美国一部家喻户晓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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