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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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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株长势喜人的植物无异。

一周五次校队训练,他有四次被反锁在更衣室里,上课的时候,挽起的袖口下,都是篮球砸出来的瘀青,剩下一次,是我救他。因为礼拜五晚上,他妈妈会在昏迷中有一次短暂的清醒,那是他仅有的探视时间。

他很少流露出冷漠以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只是沉默地拗折浑身的刺针,把它们嵌入血肉里。

我说:“放学之后留下来,我帮你揍回去。”

他又不理我了。

依仗我,对他而言,也是一种耻辱。毕竟我才是万恶之源。

果不其然,他又被关在了更衣室。他穿着球服,坐在长椅的阴影里,额发湿漉漉地还在往下淌汗,他用毛巾擦了擦后颈的汗,一手去拧门锁。

他也没指望拧动,我抱着臂,坐在书包柜上,朝他笑了笑。

这次是我反锁的他。保管室的备用钥匙被我从消防水带中央抠了出来,挂在指节上,丁零当啷晃荡。

我打不过他,可我根本不怕他冲过来抢夺。

“你想好了没有?”我问,看了一眼腕表,“四点半了,你还去不去医院了?”

他冷漠地看了我一眼,眼睛里的愤怒格外旗帜鲜明,看起来像是要套我麻袋了。

“今天是周五。”他道,“你答应过我,不会在这一天烦我。”

我道:“是吗?”

“你的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废话,孢子啊。

“你长得很好看,”我认认真真道,“我挺喜欢你的。”

我说的真情实感,诚恳万分,奈何他的反感更不似作伪。沉闷的更衣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年轻人皮肤上的热度和清冽的荷尔蒙气息仿佛烘焙过后的软面包,徐徐膨化开来,不容抗拒地胀满了这方寸之地,我在他的气息里醺醺然的,像是涨满了帆的船。

我将一条腿从书包柜上垂落下来,借着门缝里透来的光线打量他的脸。他垂着头,额发的阴影遮住了眼睛,侧脸似乎有什么湿润的反光。

有一瞬间我以为他哭了,但旋即我就发现,那是他额角淌下的热汗。他咬着牙关,下颌绷成锋芒毕露的一条弧线。

罢了罢了,强扭的蘑菇不甜。

我从书包柜上跳下来,道:“好了好了,你别气了,我放你走还不成吗?”

他冷漠地看了我一眼。

我把钥匙握在掌心里,心有不甘,退而求其次,小声道:“但我有个要求,你能不能摸摸我的蘑菇头?”

天可怜见,我这话绝对没有半分邪念,我只是看过他在宠物店里撸仓鼠,那双握惯了笔的,修长而清隽的手,能把仓鼠挨个撸成鼠饼,能把刺猬撸得翻着白肚皮睡觉。我甚至很有诚意地向他低下了头,抓住了他的右手。

“用这只手。”

他的表情真是一波三折,刚刚还是斗殴后的负气,以及隐藏得很好的厌烦与不甘,现在已经明明白白如led光屏般刷新出了几个大字——事实上我也是第一次在他那张素来冷漠的脸上,看到如此直白赤裸的情感表达。

—— 你是变态吗?

我说:“啊?”

他微微吸了一口气,一手扶住了我的肩。

下一秒,我腿间一凉,他把我的裤子扯到了膝弯上。

我那天穿的­​‍内​‎​裤​­­‍‌挺昂贵的,平角­​‍内​‎​裤​­­‍‌,印满了小蘑菇,触感滑腻。它也跌落在了我的西装校裤上。

我都愣住了。

我们学校的校服是笔挺的衬衫,我似乎忘了扣上最后一颗纽扣,我一低头,就和我的蘑菇二号面面相觑了。

它也是淡红色的,从衬衫下摆探出一点儿,乖乖垂落着,顶端肥厚,边缘光滑,菌柄还是干干净净的粉白色,看起来肉质细腻,宜于把玩。

它羞答答的,贴着腿根,毫无我本体的半分伟岸挺拔。

但是那只钦点的右手在菌褶上破釜沉舟地一捻,我立刻不争气地腿一软,坐在了器材箱上,蘑菇二号高高翘了起来。

“……”

我从他的沉默里,读懂了一句话——

你果然是个变态吧。

第5章

我变不变态我不知道,我觉得他也挺变态的。

自从我觉得强取豪夺这一套走不通,转而怀柔以来,就开始向牛皮糖进化了。每逢上学就黏着他,在一条路上偶遇数次;一放学就让司机朝着他摁喇叭,我则降下半扇车窗冲他打招呼;他勤工俭学的时候,我只在他那儿买甜筒,一个接一个地吃,替他坐镇收银台,甚至连上厕所都和他并排甩蘑菇。

不枉我一番苦心,这下谁都知道他是我罩的了,再没有人敢动他一根指头。

他对我却越发不假辞色,原本还会在讲题的时候蹦几串词给我,现在倒好,把试卷往我面前一推,食指点点桌面。

——写。

就连简单的肢体接触,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仿佛被扒了裤子的不是我,而是他。

仿佛是我猥亵了他的手,而不是他捏了我的小蘑菇。

啧,男人。

那天的事情显然给他留下了深切的心理阴影,上课的时候甚至会对着自己的手指发呆,我有时候睡迷糊了向他靠过去,他就像肩膀长了眼睛那样,精准规避一切敌袭。

我毫不怀疑,他甚至想带上买鸭脖送的塑料手套,用医护人员面对传染病般的敬业精神,和我这万恶之源深度隔离。

不至于吧,我心道,就摸一下,又不会少颗孢子。

他这避如蛇蝎的状态,维持了大半个月,期间我被他辛辛苦苦拉扯到及格的成绩,再度滑坡。

他皱着眉毛,用余光看我试卷上血红的分数,似乎想骂我蠢,又冷漠地转过头去。

到此为止,我还觉得他挺可爱的。

我这人还挺想得开的,谈恋爱这事也没法天道酬勤,我对他动机不纯的喜欢,天长地久,也总有一天能稀释到有无之间。

问题是一天之后,他就套了我麻袋,把我绑了双手,拖进了器材室里。

别闹了,蒙我眼睛有什么用,他皮肤上淡淡的肥皂香,我一闻就知道。

我脸颊上有点刺疼,希望他不要丧心病狂到用装化肥的袋子,会过敏的。他以一种倒拎高粱的手法把我摔倒了器械箱上,呼吸不稳,像是濒死的动物那样大起大落地喘息了一会儿。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到水珠簌簌跌在地上的声音。

“你怎么了?” 我问他,朝他的方向抬起头。

他不说话,按着我的后脑,把我捂到了仰卧起坐的软垫上,那玩意儿不知多久没洗了,霉腥味重得呛人,还混合着一些难以描述的汗味,我一时咳嗽得喘不过气来。

我早就说过,我的品种是见手青——

皮肤特别薄,捏一下就会留下青紫色的印子。被他这么没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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