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弄得厉害了,哭得一塌糊涂,他还剥颗奶糖塞给我。
这可能是天底下最廉价的皮肉交易了。
因为廉价,所以他越来越肆无忌惮。
他把我的眼睛蒙住了。
又是冷冰冰的皮革气味,他的手指上有一层粗糙的枪茧,反握着我的胳膊,试图把它以一种畸形的姿势绑在我背后。
我哆嗦了一下,突然福至心灵。
我认出他了。
我怎么会认不出他。
难怪他的手下莫名其妙让我偿命,我的确亲手喂过他一碗毒蘑菇汤。
我像是一条被踩着了尾巴的弃犬那样,猛地夹紧了大腿,肩膀一耸一耸的,一边神经质地干呕起来。
他估计被我惨烈的痉挛吓到了,以为我发羊癫疯,手上的力气一松。
我推开他,踉踉跄跄地跳下了床。
当那碗蘑菇汤再一次被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开始趋利避害。
我捧着碗,排气孔圆形的光斑烫在澄亮的汤面上,明明灭灭,像一把幽幽燃烧的火柴,烫着我的手指。
汤上漂浮着一层蘑菇,大部分是可食用的橙盖鹅膏菌,混合着几株毒蝇伞。
有毒,死不了。
我擦了擦眼睛,喝了一口。
汤是滚烫的,能烧到胃里,我不敢细尝味道,喝得太急,呛住了,喉咙里钢刀开刃般的烧灼感,甚至让我错觉它是冷的。
我把光点燃了。
光慢慢地燃烧,触地生晕。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影子。她已经和我年龄相仿,她的头发像乌檀木那样垂落在颈上,她在看着我。
她在帮我切蛋糕,奶油洁白,夹了一层焦黄色的砂糖和坚果碎,还浇了深红色的樱桃蒸馏酒,它们过度饱和,像湿润的太空沙那样流溢出来。
我鼻子尖上沾了奶油,怎么都舔不到,像只委屈又愤怒的小狗那样大哭,她用指腹轻轻帮我撇了一下。
她的手应该是热的。
可惜这只是一场昙花一现的幻觉。
她消失在光里。
我又灌了一口蘑菇汤,想去抓住她的手指。
这一次,一只哀怨而美丽的小鹿,隔着一层薄薄的蛤蜊光,凝视着我。它四蹄着地,拥着我,我陷没在它蒲公英般柔美的细绒毛里。它的身体比头颅温暖得多。
我抱着它小憩了一会儿,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醒来,蘑菇汤已经冷透了。
我一饮而尽。
什么都没有出现,毒素失效了。
我一生中美好的日子历历可数,连幻觉都为之却步。
我的火柴耗尽了,我该冻死街头了。
第29章 番外.尾后针
这是第四十封邮件。
和前三十九封没什么区别,邮件的内容栏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地址。
每一个地址,都代表着一家小照相馆。在那里的某个照片夹里,总是会静静躺着一张明信片。
夏煜的地图坐标上又多了一个红点。
他对着地图,忍不住笑,他笑起来比寻常男孩子更透亮一点,微微翘起的唇珠看起来得天独厚的甜。
他姐姐就很讨厌他这样的笑容,说他有一副偷了腥似的猫唇,而猫的舌头是带倒刺的,有口蜜腹剑之嫌。
他这么乖,这么甜的一笑,就跟墨鱼腆着墨囊似的,肚子里坏得能冒泡。
但确实没有。
他只是单纯的高兴。
他花了大半年的时间,跟着明信片追寻谢辜的下落。
他很少做这样目的不明的事情,曾经浅尝辄止的爱,再尝一次,收益是什么?谢辜像被他切割出无数横截面的钻石那样,那些虚虚实实的,渗着血的晕圈,本该因为洞彻来历,显得有点无趣。
但在看到落款那两个字的瞬间,他还是鬼使神差地,心跳漏了一拍。
他想要靠近一个人,这并不困难。
哪怕这是一张被揉碎的纸,一幅由他亲手设色,又用刮刀寸寸剥离,剔刮殆尽的画。
他太了解谢辜的性格了,自幼娇惯,一朝失怙,那是个心眼并盲的小傻子,只会用盲人摸象的手段去爱一个人。他摸过鬣狗的舌头,摸过横死者尚未冷却的血肉,摸过恋人不加掩饰的祸心和反骨,却以为那是温的水,柔的山,和不可自抑的爱情。
哪怕再重演一千遍,一万遍,谢辜依旧会一头撞进进他的掌心里。过去他摊着五指,不无轻慢地任由对方滑落下去,现在他想握住了,也应当为时不晚。
寄出第一张明信片的时候,谢辜显然怒气未消。
“你这个狗尿苔!”
果然是谢辜牌的污言秽语,他看得失笑,把明信片翻过去,上头还印了张照片,主人公是一片嫩嫩的小伞菌,还有几枚不慎出镜的手指,指尖敷粉,指甲里藏着淡白色的小月亮,清清亮亮的,看起来很健康。
他突然有点想念那双手的温度。
谢辜变得狡猾了。他藏身在这堆琐碎的明信片里,若隐若现,偶尔会露出含怒的眼睛,一点柔和但挺直的脖颈线条,发红的耳朵尖,拼凑的过程无限接近于一场正中痒处的撩拨,像标本里精心着色的植物,除却没有温度之外,鲜亮明丽,宛然如生。
他有时候想,他在拼一颗被碾碎的心。
谢辜留在明信片里的话变得多起来了。
“这朵蘑菇长得凶神恶煞,像个鬼故事,你把照片翻过去,别看,还是看我吧。”
“这朵蘑菇包皮过长,我一看就屁股疼,我给它打了马赛克,像不像你?”
“你看蘑菇的时候少,看我的时候多,像个心不在焉的厨子。”
“我听了一个可怕的故事,从前有个厨子,请蘑菇回家泡澡,泡得蘑菇又白又软,昏昏欲睡,像化掉的冰淇淋那样满池乱漂。然后水就开了,厨子两刀挖开它的菌盖,蘑菇痛得大哭,问厨子,我都熟了,你还剐我做什么。厨子说,你熟得太快,还没入味啊。”
“我也有点怕你,但我怕得不明不白。”
“还是接着稀里糊涂地喜欢你吧。”
谢辜像只疑惑而笨拙的小蜗牛那样,从字里行间,慢慢向他爬。
夏煜一直忍不住笑,因为他在等,等对方乖乖地爬进他的指掌之间,用那对纤细而伤横累累的触须,触碰他温热的掌心。这次是真的,看山是山,看水也是水。
他在维也纳的一家旧照相陈列馆里,找到了第三十九张明信片。
谢辜在明信片上犹犹豫豫地写道:“你说结婚的地方由我来选,那么就在这里吧。”
他似乎落笔又后悔了,把这排字涂得七零八落。
照相馆附近,就是当地著名的教堂,天气高朗,是纯度很高,分外剔透的玻璃蓝色,照相馆里陈列着百年来每一对新人的婚纱照,装订成册,久远的黑白相片,甚至连五官都模糊了,只能看到黑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