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们大部分人,生来即带有喜爱挥霍的隐性倾向;有一股贪图更多、更好的纵欲本色,就潜藏在不知哪个基因里,一有走运的兆头,或是一看见信用卡,便马上发作。若不是这样,那又怎么能解释有个女子,明明已经有了399双鞋,却还继续一路买鞋?还有那第二架直升机,第五栋房子,一打名家设计椅垫,一大桶满满的鱼子酱,巨量瓶(methuselah)香槟?是什么人需要这些东西呢?是什么人在买这些东西呢?又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呢?
有钱人的花钱癣好,多年来一直叫我着迷,百思不解。其中我最好奇的,是想知道他们这小小的奢侈享受,是否真值得花这么多钱。他们付钱买的,真的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吗?还是其中真正的乐趣,这血脉中嘶嘶作响的亢奋,是来自随时随地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晕陶陶的感觉?至于价钱,管他呢!每次我瞪着美国运通寄来的气冲冲的信发呆时,这问题就一定出现。
后来有一天,叨天之幸,我有机会去找答案了。《潇洒杂志》(GQ)的老板马丁-贝瑟,这位信心无比坚强、用度毫无节制的人,听说我对号称人生最高享受的事,有钻研的兴趣,因此大发慈悲,给了我勇往直前的开拔令。放手去做吧,他说,尽管去和有钱人厮混吧。他们做的你一概跟着去做——只要你事先征得会计部的许可就好——事后再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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