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我喜欢雷-斯特拉顿。
他也许不是个天才,也不是个了不起的橄榄球运动员(他传球的动作比较慢),但他一直是我同房间的好伙伴和忠实的朋友。在我们念“大四”那年的大部分时间内,也真够难为这可怜虫的。每当他看到我们房间的门把上挂着领带时(这是表示“内有活动”的传统暗号),你叫他上哪儿去学习呢?诚然,他学习并不太用功,但有时候总也得抱一下佛脚吧。就算他可以利用本系的阅览室,或拉蒙特图书馆,甚或上皮埃塔俱乐部去看书。但是,有好些个周末的晚上,詹尼和我决定违反校规在一起过夜,那时叫可怜的雷睡到哪儿去呢?他只得东奔西走找地方凑合一宿,譬如权且躺在邻室的沙发上等等(假定邻室朋友自己不用的话)。好在那时橄榄球赛季已经过去。再说,要是为了他,我也会作出这样的牺牲的。
然而,雷得到了什么报答呢?想当初,我每次在情场上得手,就会把全部细节一五一十统统告诉他。到如今,他的这种作为室友照例不可剥夺的权利非但得不到承认,连詹尼已是我的情人我都从来不老老实实认账。我只告诉他我们什么时候需要占用房间,或者要如何如何,如此而已。斯特拉顿心里爱怎么想,就让他去想吧。
“我说,巴雷特,你他妈的到底干上了没有?”他有好几次这样问过。
“雷蒙德,作为朋友,我要求你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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