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女转身走上硬木楼梯,他们两人跟在背后。嗯,的确是一栋很舒适的房子,史德福想。詹姆斯一世时代式的壁纸,角度浑圆得几乎看不出来的橡木旋梯,墙上的画都是一时之选,但未特别偏向那一家。这是一户有钱人家,而且水准很高,地上还铺着厚厚的、深紫色的手工地毯。
上了楼后。这位使女打开第一道门,然后站到旁边让他们进去,丽兰塔首先举步,史德福跟进后,门在他身后无声无息地关上了。
房里共有四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坐着,桌子上放着纸张、文件,还有一、两张摊开着的地图,似乎正在进行一项牵涉范围很广的讨论。正中间是一个胖大的男人,有一张蜡黄的脸。史德福相信自己见过这个人,虽然不知道哪一个名字才真正适合他。而且还是在某些个重要场合见到的,他认识的,他知道的,可是,怎么想不起来那个——名字?
他有点困难地挣扎起身,接住丽兰塔女伯爵伸出的手。
“哦,你们总算到了,”他说,“很好!”
“是的,让我来介绍一下,不过你们也许见过了。史德福-纳宇爵士,罗宾生先生。”
对了嘛。史德福的脑子里像照相机的镁光灯一闪,另一个名字同时出现:皮克伟。若说史德福“认识”罗宾生先生是不真实的,因为他所知道的一切是罗宾生愿意让他知道的部分。就以他的名字来说,大家都知道是罗宾生先生,而事实上也许是什么古怪的外国名字。从没有人怀疑这些,人们总是以外表来识别彼此的不同。他那高凸的额头,锐利的眼睛,宽大而似乎慷慨无比的嘴,还有那两列白森森的牙齿——假牙吧,可是却令人想起小红帽里的狼婆婆说:“把你佐餐吃了最好呀!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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