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将晚的暮色中,天已经快黑了,天空中相当阴暗,我信步向前走着,一边又回头看了一次那栋屋子点着灯的窗户,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从对面走过来的人。
是个矮小结实的男人,我们互相道了歉,他的声音很雄厚低沉,带着一种爱卖弄学问的意味。
“对不起……”
“没关系,完全是我的错……”
“我以前没来过这里,”我解释道:“所以方向不大清楚,我应该带个手电筒来的。”
“我有。”
那个陌生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手电筒,打开之后递给我。借着手电的光线,我看出他是个中年人,有一张圆而无邪的脸,留着短髭,戴着眼镜。他穿着一件上好的黑雨衣,整个人看来非常可敬。但是,我仍然诧异,他既然有手电筒,为什么自己不用呢?
“喔,”我有点笨拙地说:“我发现自己踩到草地上了。”
我走回小路上,然后把手电筒递给他。
“我现在知道路了。”
“不,不,请你拿着,到大门口再还给我好了。”
“可是你——你不是要进去吗?”
“不,不,我跟你一个方向走,呃——沿着小路到公车站去,我要搭车回伯恩茅斯。”
我说:“喔,我知道了。”于是我们并肩一起走。
他看来似乎有些不安,问我是不是也要去搭巴士,我回答说我就住在附近。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我发觉他越来越不安。他是那种无论如何都不希望自己处在不利地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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