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诚作为衙门的录事参军,统领着州衙的功、仓、户、兵、法、士六曹。此六曹,负责衙门的具体事务。按现代的话来说,如果将整个州衙比喻为工厂的话,六曹就是第一线的生产部门。
六曹有个称谓,叫做“判官”,录事参军统管六曹,负责勾检六曹文书,并负有监督之责。祝修远的岳父大人董诚,就是江州的录事参军。
“判官”之上,则是“通判官”。陈国的官制体系中,并无“通判”一职,“通判”一职一般化为了两个职位:长史、司马。
州衙最高长官,则是刺史。
所以董诚的日常工作,就是坐在签押房里,握着毛笔勾勾画画,在六曹的文书上提出自己的意见。
不用奔赴在州衙日常事务的第一线,说轻松呢,其实也不轻松。因为六曹中任何一曹出了问题,董诚都要负连带责任。
并且在那件事之后,州衙的长史大人时不时就找点董诚的麻烦,给董诚造成了很多困扰,这也是祝修远经常看见董诚一脸疲惫的原因了。
那又急又怕的书吏,见录事参军大人并不理会他,书吏顿时明白,是他太莽撞了,根据大人的性格,要么等书吏能够利索的说话之后,要么等大人勾检完那份文书之后,书吏才能禀报他的事。
所以,书吏干脆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连连吸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再说。
可是那件事真的很重要啊,同时也很可怕呀,书吏简直无法想象,那件事抖出去之后,整个江州州衙将会如何震荡,这可是一件注定要载入“江州志”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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