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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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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也和我的天赋有关,我打小起,手活就特好,可能也跟剃头匠这行当有关吧,对距离,方向感非常敏锐。

最早练剃头时,用西瓜练,拿个剃刀,而且必须剃的很薄,一分钟时间,瓜皮剃的干干净净,那西瓜却还是绿色的,只是剥了层薄薄的外皮。

就把西瓜看成人脑壳,你如果一刀下去,厚度没掌握好,削出里面红色的果肉,那完了,人家头皮都给你削没了。

剃西瓜只是最基本的,最难的是冬瓜,皮超薄不说,瓜身子还疙疙瘩瘩的,线条乱,难度就大,等把冬瓜整明白了,就可以找人练刀了。

现在城里的理发店,雇的都是年轻小伙,你说剃光头,给多少钱,人小伙都不给你剃,为什么?就是手上活不行,害怕剃破头皮。

那剃刀多锋利啊,手哪怕稍微抖一下,立马见血,客人能愿意吗?

所以说,能剃光头的理发师,才是真正有好手艺的。

后来,余铁干脆把车借给我,让我自个开去。

结果这天下午,出事了。

当时我正在郊外练车,大老远看到,路边站着个人,正冲我招手。

这不朱飞越么?

这小子穿了件黑色棉大衣,黑裤子黑鞋,头戴黑色大棉帽,双手插在袖子里,往路边一站,一动不动,跟个电线杆子似的。

我车停到他跟前,放下车窗:“朱哥,你这是干啥呢?”

“等你啊。”他冲我招着手:“走。”

我下车跟着他,公路右侧是片一望无际的荒草甸子,上面压着厚厚的雪,朱飞越带着我上了荒草甸子,脚步越走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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