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暴发户,他觉得我们这么做能衬得出他大老板的身份。他对外也从不承认自己是个混子,他说自己是个商人。
我们不是电影中穿着西装那种打手,我们是他公司中的高级职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身边还要有个漂亮的女秘书。那个女秘书会经常拿来一份文件说,“金爷,这份文件请您签个字。”
“沃克。”金爷一阵豪爽的笑,然后接过了女秘书的文件。同时,眼睛往女秘书的领子里多看一眼。
第二天,我们已经跟着金爷上班了。他称呼我们为小刘,小简。签过字,他开始吹牛比,“你们知道吗?我最看不上那些说英语的。英语有什么好?有我们的拼音来的实在?”
“是,金爷所言极是。”金爷有几个心腹,夜叉算一个,瘦子王算一个。瘦子王长的精瘦精瘦的,是他的狗头军师。他说话文绉绉的,最讨金爷欢心。
“恩......”金爷满意的轻哼,然后招呼小弟去给他泡一壶武夷山的大红袍。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金爷对我和简杰还算不错。他对我和简杰说,“小刘,小简,我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喝茶,一会儿你们尝尝武夷山的大红袍。将来你们有出息了,要试着享受一下。”
“谢谢金爷。”我微笑着点头。而简杰不说话,他打心眼里看不上金爷。如果不是为了我,他早就走了。
一壶茶很快泡好,我和简杰也有幸喝到了这武夷山的大红袍。相传古时一个书生赶考时肚子痛,当天晚上生了怪病。一个和尚给他泡了一壶茶,结果这书生喝了茶后病好了。后来书生高中,回来时用大红袍披在了茶的身上,大红袍由此得名。再到后来,大红袍成了御用饮品和达官贵人的最爱,老百姓根本喝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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