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一个人变得容易落泪,这与对方是男是女根本没有关系,与你坚强不坚强也没有关系,只是你遇上的这个人,她刚好能打动你。
我的闹钟铃声是陈奕迅的歌,自从他的歌当了我的闹铃以后,我就开始讨厌他了。所以,如果有人甩了你,而你依然舍不得她,那么你可以将她的声音录下来当闹钟铃声,相信很快你就会痊愈。
陈奕迅在我耳边突然高声疾呼,“你叫我做浮夸吧!一心只想你惊讶……”
我不是惊讶而是惊吓,忽得从床上坐起,赶紧关掉,看看时间,三点,还有一小时。从我家去约会的地点只需要二十分钟,我再多睡五分钟也没关系,于是又倒下了。
梦中,我与周公在打CS,他水平很差,一上阵就被敌人射死,我看不下去,我说我来教你吧,他说好呀好呀,并感激地送我一大堆零食,于是我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教周公打CS,非常愉快。
零食还没吃完,就听见AT17在我耳边庸懒地唱起《良夜》,“这刻你轻轻一吻溶掉我,沉醉了化石无力躲……”真好听呀,我和东风一块沉醉,咦!这不是我给Fiona设置的来电铃声吗?吓出一身冷汗,赶紧将周公抛弃,逃出梦中。
一看表,我滴妈呀,4点50分!接着抖抖嗦嗦地接起电话。
“是我。”她的语气很无奈。
我感觉自己舌头在发颤,“我知道,你现在在哪儿?”
“我在你说的地方等了快一个小时了,没看见你说的五色彩虹。”顿了顿,她叹了口气,“我打电话来是想告诉你,我现在要走了。”
“等等,等一下,别挂。”我很紧张,立刻信口开河,“对不起,Fiona,我不是故意迟到的,我病了,现在躺在医院里打点滴,刚刚才打完,现在就去了,等多我二十分钟好吗?”
“你怎么了?”她有点紧张。“你不舒服就别再跑过来了,我去看你吧,要不我们下次再约过也可以。”
“不要!不用来看我。”我又吓得出了身冷汗,“小病而已,没事,你等我一下下好吗?我今天很想见你,真的很想,我现在就去了。”
她想了想,“嗯,好吧,我等你。”
挂了电话,我立刻从床上跳起,用超音鼠的速度开始洗刷穿衣,然后屁滚尿流跑下楼去打车。
一车上我就从包包里掏出装备,打开镜子,戴隐形,弄发型……由于弄好了头发后,手指上有发腊,粘粘的,于是开了瓶矿泉水用来洗手,我的洗手行动一直很谨慎,没被计程车师傅发现,等我下车,车后座的地上遗有一大滩水,还有一个空瓶子。
我知道这样不道德,但我也是情非得以,所以没让他找零钱。(其实只有一块钱= =#)
我一下车就打给她,我说我到了。她说让我在烈士陵园地铁站出口前面的花圃等她。
不到五分钟,我就看见她了,本来我以为,第一次约会,她应该很女人味的打扮,细肩吊带裙,高跟鞋,小巧包包。然而出乎意料,她那天却是一身休闲打扮,无袖修身t恤,啡色闪石腰饰,SLY的不对称裁减牛仔裤,肩上跨一个挺休闲的包包,手里还挽着几个专卖店的袋子。(原来等我的时间里,自己跑到中华广场购物去了= =#~)
比起她成熟女人的打扮,我更喜欢她现在这样,太女人味,像一朵暗夜曼佗罗,性感而妖娆,就像在酒吧里看见她的那晚,虽然已跟她约会,可还没太熟悉,这样我会感到有距离,会感到局促。(因为偶当时很少与成熟女人有过多接触,认识的大部分都是跟我差不多大的女生。= =#)
到现在我依然很清晰地记得那个情景,我一回头,就看见她,有风,吹动长发,周围有其他路人,但似乎都变透明,眼里只有她。看着她在远处朝我走来,越走越近,世界上的其他声音都消失,只听见自己心跳扑通扑通。
我正酝酿着等会该跟她说些什么,谁知她一见面立刻就说,“你条jeans好好看哦,blues heroes的对吧?在哪买的?”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裤子,表情认真地回答她,“我老妈亲手缝制的。”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彼此说的第一句话,跟我想象中的浪漫简直天壤之别,以后每逢看到blues heroes广告,我都会无限惆怅。
我当然又再次向她道歉说自己迟到,还好她看起来也没生气,让我松了口气。
她很关切地问我,“你好点了吗?”
我猛点头,说好多了,现在我们先去吃饭好吗?(如果你和我一样,想不到别出心裁的约会地点,最好选择在吃饭前约她。)
“嗯,好呀。”她点头,问我,“那你想吃什么呢?”
小左的告诫在左耳响起:如果你说“随便”“无所谓”“你喜欢”之类的,会让人觉得你没主见。
嘉嘉的告诫在右耳传来:如果你先说自己想吃什么,别人会认为你不礼貌,你想吃的,别人未必想吃,可又不好意思拒绝你。
我开口,“你想不想看五色彩虹?”
“啊?”她有些诧异,对我笑,“彩虹不是七色的吗?”
“本来是七色,被我吃掉两种颜色,就变五色了,你到底想不想看?”
她更加莫名其妙,我说你站在这等我五分钟,我很快回来。
一说完,立刻转身跑进地铁站里的流行前线,找到了一家专卖雪糕的店,点着玻璃雪柜里的一盒盒色彩缤纷的雪糕,对店员说,“芒果,草莓,哈密瓜,蓝莓,云厘拿,五个层层叠弄成一个,快。”
店员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但很快便动手帮我叠雪球。
当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枝二十几厘米高的层层叠五色雪糕出现在她面前时,把她吓了一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喜欢吗?五色彩虹。”
我没有唐邱的成熟潇洒,贴心温柔,让人一看见就有种可以安心依靠的感觉;没有小左的博才多学,一出手能送你一条几万块的项链;也没有嘉嘉的口甜舌滑(嘉嘉平常看起来很酷,一旦跟她的gf讲起甜言蜜语,简直能将人甜死。)
我就是靠这枝林氏五色彩虹,让她成为我女朋友的,这种平淡的浪漫虽然幼稚,可她刚好就喜欢。
后来,在彩虹融化前,我们共同消灭了它(我吃了4个,她只吃了1个,俺天生是吃雪糕的料,幸好不会长胖)
再后来,我们没出去吃饭,而是去了她家,因为我随便说说,“我想吃你做的饭。”然后她把我带回她的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给我吃,可我吃得很少,看着她就够了,要不怎么会有“秀色可餐”这个成语。而我也向她坦白了我迟到的原因,谁知原来她一早就猜到,因为发现我手臂上并没有打过针的痕迹(从此,再不敢对她撒谎了)
再后来的后来,老娘又做了一次夜不归宿的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