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没有着急回答问题,而是示意苏湘继续放映幻灯片。下一张图片,是一滩零碎的四肢和尸块,结合上一张图,我马上就明白过来,这是一起分尸案。
然而就算如此,我觉得已然没有达到“怪案”的标准。白队长的刑侦经验比我要丰富的多,他之前应该也接手过分尸案,他能说出一个“怪”字,说明案件还有隐情。
白队不慌不忙的点了一根烟:
“被害人叫做李元华,是民族大学艺术院系的学生,在受害的前三天,他曾经接到过死亡警告。”
白队终于不再卖关子,将案情从头到位叙述了一遍。
民族大学是本市的一所211高校,在当地口碑不错。但是其下属的艺术学院,和本校比起来,就要差上许多。
虽然口碑不好,但是艺术院系的学费,却是其他院系几倍之多,是民族大学中不折不扣的“贵族院系”。
其实明眼人都明白,名为艺术学院,真正研究艺术的学生并不多,来念书的,基本都是有钱家的孩子,来混文凭的。
受害人李元华,就是其中之一。
受害人李元华和一帮混日子的同学聚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兄弟会”,平日了兄弟会的成员们一起喝喝酒打打球,甚至欺负欺负其他人。
这帮臭小子很有可能是从电视剧流星花园中获得了灵感,发明了一种名为“惩罚条”的东西。兄弟会的成员会将惩罚条偷偷的贴到选定目标的身上,被贴了条,意味着这位倒霉蛋将会遭到兄弟会的围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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