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便是兴元某年四月望日,余自兴元行至略阳的字样,然后这位韩处士就见到了传说里的棉织监司,让他惊奇的是,这座监司外观上“与坞堡无异,壁垒森然”,所有的东山女奴们,大约从十来岁到三四十岁的都蜗居其中,足有千人,其房间“如三圄,如蜂房”,密密地挨着,每日寅时刚刚过半,她们就被叫起,各个蓬头垢面、身骨嶙峋,宛若骷髅,公然在“监司吏”前换衣服、小解而不知羞耻……
接着韩愈便说,整个监司是个宛若衙署的严密组织,最顶层的是兴元的大商户萧乂(韩处士在文章里指名道姓),家财百万贯,且和官员们“过从甚密”,其下每所监司都有个“都知判司”,其下有吏,多是射士家中人充任,监司的四周还有射士的屯所,负责警戒弹压云云。
韩愈又揭露,这群羌奴多为官府织造棉布,她们和普通的棉户不同,唐人棉户们可自由种田,既有人户,也有射士,收棉后以合适价钱卖给监司,监司便逼着这群东山女奴没日没夜地织造,把棉变成布,还要提花印染,再贩售天下四方,却只给她们吃粥,还是那种掺了糠的粥,“余目不忍睹,尤其惨然。”
韩愈还测算了下,一个羌族女奴一年连米带糠,所食不过区区四石粟米而已(军卒的口分粮一年都有十二石),但她所被榨取的价值,通过各种花纹色彩的棉布体现出来,足有十二贯钱到十五贯钱,就拿兴州略阳一处的棉织监司而言,每年就能获取一万三四千贯的利入。而整个兴元和凤翔,这样的监司不下七处,分别为略阳、凤池、扶风、南由、普润和麟游,也即是说一年光是这七个监司,就能带来十余万贯的利入,萧乂这样的商户分润六成,军府分润四成——更何况不单单是棉织,还有铁、盐、芸薹油等产业都大量使用羌奴,肆意压榨,却不问他们的死活,可以说兴元、凤翔每年在正税所得外,光是从羌奴身上便能盘剥出二十万贯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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