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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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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的奉纳版籍后,高岳又挺大度的,对这群人说,你们所言的人户数目,将来由国家派遣御史来校验,另外关于税的问题,之前规定岭南汉、俚、莫瑶等户,只缴纳一半的税米也就是“半输”,从即日起本道奉朝廷差遣,在岭南重设羁縻州,你等为“土刺史”、“土判司”、“土县令”、“土县丞”等,皆有官秩品级,又发给银鱼、铜鱼、官印章服、驿站传符,至于官俸也和唐家同级官员对等,若本道现在月俸为一百二十贯,一贯一石米,那你等土司只要坐到和本道平齐,每月就是一百二十石米,或三十石盐。

这群淳朴的俚、瑶头领,真的以为高岳每月就这么多“工资”,便不住点头。

然后高岳又说,土司的俸料不由朝廷支给,由你等在羁縻州县赋税里自取。

原来唐朝对岭南实行的是“南选制”,因没啥进士和明经愿意来岭南当流官,所以就干脆让都督府一把手自己从土著里择选官员,然后国家派御史来监察,不过这群南选官,都吃朝廷的俸禄,所以颇有伪滥之弊。

现在高岳索性让土司官员,自己吃自己。

作为回报,高岳很大度,说土司所理的羁縻州,此后连“半输”都不需要了。

羁縻州县的赋税,就是自留,一来支付土司的俸料,二来用于本地垦殖生产。

至于岭南西道大大小小的金坑、银坑、铜坑、锡坑、铁坑、朱砂坑啥的,此后杜岭南和诸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所得的收益各自分润,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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