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唐代,狐仙小说依然盛行,像《任氏》、《计真》等篇开始大肆宣扬与狐有关的灵异事件。
宋代,民间还出现了“狐王庙”;明时,谈狐的作品渐少。
至清代,以《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为代表的笔记小说又大畅其说。
《聊斋志异》更是集狐仙之大成,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蒲松龄笔下的狐仙们,集人类全部美德于一身,成为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强调友谊、尊重真情,反而比人类更可爱。
谈狐狸精,不能不说的就是妖狐。
妖狐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汉代,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中说:“狐,妖兽也,换所乘之。”
传奇及小说中的妖狐,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多数幻化成美貌女子,能摄取财物,预卜人之祸福。
最主要的特征是作为色情的象征,魅惑异性。
因而民间将性感迷人的女性称为狐狸精,古代则谓之“狐媚子”。
既然是狐媚子,狐媚子的本性就是要迷人。
与穷书生热恋无疑是浪费狐仙们的魅术,大材小用了。
于是魅惑帝王就成狐狸精的最佳选择。
由此狐狸精又成了红颜祸水的代名词。
按照男权社会的逻辑,昏君之所以昏聩,总是因为一个或者几个女人不好。
于是亡国之君,就大抵与这些“狐媚子”有了干连。
启蒙读物《幼学琼林》中,就迫不及待地对孩子们进行“警惕狐狸精”的教育:“三代亡国,夏桀以妹喜,商纣以妲己,周幽以褒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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