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岁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睡醒了肯定饿,我又不好意思去讨要吃的,就又扳了几个玉米棒子啃,填饱了肚子继续向北行走,就这样白天睡草堆头,晚上向北走,饿了就啃玉米棒子,渴了就随便找点水喝,昼伏夜行,一连走了个把星期,人已经糟蹋的不像孩子样了。
头发乱糟糟的,上面全是草屑儿,几天没洗脸了,又一直赶路,灰尘扬了一脸,再加上接连啃了个把星期的玉米棒子,啃的我看见玉米棒子就反胃,那脸色能好看到哪去呢?整个人面黄肌瘦,身上衣服也刮破了几处,鞋子也露了脚趾头,就和讨饭的叫花子没什么区别了。
终于到了一个村上,我饿的实在受不住了!
也是该着,之前也路过很多村子,从来都没有这么馋过,就到这个村口的时候,这个村子上正好有一户人家办喜事,农村办喜事可都是流水席,那鱼肉的香味顺着风只往鼻子里钻,这对于一个啃了个把星期生玉米棒子的我来说,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犹豫了好久,终于一狠心,决定去村上讨点剩饭剩菜吃,总比啃玉米棒子强。
一个十分饥饿的人,在食物面前,抵抗力几乎等于零,我这一下定决心去讨饭,之前所有的颜面问题顿时荡然无存,何况我都成这样了,说实话,对着水面看自己的时候,我自己都不认识我自己了,哪还有什么脸面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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