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没有选择逃走或者停止,他直接在腰的位置再踩油门,直接从腰的部位辗过去。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法可以分别有两种:第一,首先将受害人撞到;由于撞到他,他只是受伤,不能动弹,这时候还没有死亡,但伤势已经很重了;之后犯罪嫌疑人再次用车在他身上直接辗过去。
你看这一组照片,地上的轮印比较浅,很明显就是第一次撞击,只是想将受害人撞到,第二次的轮印就显得非常深了,说明犯罪嫌疑人用车在他身上辗过去的时候,踩尽了油门,好像和受害人有仇似的。
我将受害人内脏的图片和腰部以下的图片递给他看。
他看了之后,神情变得很不安:腰部以下的部位和内脏器官全部被辗粉碎了?
我重重地点点头:如果是普通的交通意外,不可能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创伤,除非是和那个人有仇和故意谋杀。
你怎么知道他们之间有仇?他问我。
我再次将照片递给他:你看,这是受害人伏尸的地方,这些照片是在附近拍的,你看,他双手的位置旁边都留下了一条很深的抓痕。
我检验过他的双手,发现他的手指甲有严重的损坏,从指甲损坏的程度和痕迹来看,是他临死前狠狠地抓着地上所留下的创伤。
为什么他会生气呢?就因为犯罪嫌疑人辗过他身上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选择在前面的位置停下来,从窗口的位置看着他笑,那种笑对于受害人而言,绝对是一种深深的讽刺。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