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你,当然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我觉得一切太过于巧合,他刚刚修改了遗嘱,第二天就出事,你成为最大的受益人!况且,特案组的同事找过你父亲的律师谈话,该律师表示:当天张先生修改遗嘱时,显然是有点神智不清,意识模糊的。同一时间里,我在他的血液里找到某种特殊的化学药物,也在他的手臂内找到曾经被注射的针孔,所以我怀疑,有人给他注入了不知名的违禁药品,令他违反本能意识,在不确定的因素环境下,修改了遗嘱!”最后一句我几乎是用嗓子扯出来的,强调某个要点。
他装作无辜地说:难不成你怀疑我给父亲注射丨精丨神药物,然后推他滚下楼梯阶梯,导致他当场死亡?我现在竟然成为一名谋杀父亲的嫌疑犯?
我点了点头说:按照犯罪学的基本逻辑推算,你的嫌疑的确是最大的。
他为自己辩解:当天的情形你已经很清楚,主持在通电话时,我走出去找父亲,但我还没有找到他,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听到他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我才看到他奄奄一息地躺在下面,死活地拉着罗斌的脚。他才是最大的嫌疑犯,况且区区五分钟,我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见到父亲,还要推他下楼梯,这更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不!我坦诚地告诉他:罗斌有呼吸疾病,对檀香的气味非常敏感,他根本不可能轻易地靠近你父亲,况且根据他的描述,当天你父亲从楼梯滚落下来时,他才刚刚到达楼梯下面,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具备作案的条件;反而是你,你就极有可能做到这一切!首先,你父亲的手机在当天应该收到一条非常重要的短信,这条短信可以为他的杀人过程添加强而有力的辩护,但在他滚下楼梯后,那条短信被恶意删除,在手机里无法找到。而当时出现在现场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罗斌,另外一个就是你。那究竟是谁碰了他的手机呢?我们不妨用排除法试试,罗斌与张家血案是毫无关系的,所以他根本没有必要删除那条短信,而你……就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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