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人是之前顶替贾青青女三位置的艺人关小七,跟宁夕同一个公司,因为刚进组不久,宁夕只偶尔跟她撞上过一两次,算是点头之交。
关小七说完后,凑过去仔仔细细地打量起那件衣服来。
旁边的方雅见状一脸不屑,“一件破衣服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关小七没有搭理方雅,足足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眼衣领上极其低调简单的标牌“GE”,然后神情郑重地抬头看向宁夕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件衣服是出自有鬼才之称的设计师GabrielElvis之手,当年因为影后JoshuaLarson在Oscars领奖晚会上穿过一次他设计的衣服一炮而红,后来炒到整个娱乐圈所有人都为拥有一件Elvis设计的衣服为荣,宁夕这件应该是Elvis在五年前的某个慈善拍卖会上捐出去的,是他毕生最得意的作品,当时拍出了天价!宁夕,我没说错吧!”
啥?
关小七突然飙出这么一大段来历,宁夕却一个字都没听懂……
方雅先是愣住,随后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笑死人了!拍出天价的衣服会出现在这里?关小七,你也不能因为跟宁夕一个公司,为了帮她就说出这种瞎话来吧!”
“噗……关小七还真敢说啊……”
“她说的那个Elvis是谁?完全没听过!瞎编的吧!”
其他人自然不信,有人听了关小七的话之后问了她设计师的名字怎么拼写,然后当场上网搜索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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