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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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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来了兴趣:"五分钟嘛,你说的快点不就行了?听说那玩意儿挺贵的,你是怎么弄到的?"

女婿犹豫了半天,这才说道:"是??是我捡来的。"

捡来的?我跟程星河对看了一眼,这就有点稀奇了。

再一问,什么捡,原来是偷的。

女婿原来干过跑腿外卖,不过他是个皮笊篱命,不动脑子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好,而是习惯性的找了偏门--干了这一行,他就知道,这一行其实很容易偷到快递和餐。

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可倒好,专门捡着自己人下手--趁着别的骑手上楼,他就把骑手小车里的东西偷来,从来没被抓住过。

靠着这个副业,他也能混上点温饱,也不在乎扣考勤什么的,整天还异想天开,寻思莫欺少年穷,哪天有个白富美倒贴他,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可惜他一直没碰见瞎的白富美。

那天他发现一个小哥的车里有个标记--那个标记是高保价物品,他顿时心里就痒痒了,立马就把那个东西给偷到了手。

回家的路上他还挺开心,寻思保不齐得是劳力士或者珠宝什么的--他还没看见过保价那么高的东西。

结果到了家一看,他就傻了--竟然是一个破木头小人。

雕工也他娘挺粗糙,要说是古董,也不像,八成是某种纪念物品。怕丢才保价的,这把他气得够呛,直接扔垃圾桶了。

可没想到,那天晚上他就觉出有人在摇晃他,隐隐约约的,还像是有人说话:"我饿??我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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