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想:今天我晚上若真的这么干了,那个女孩肯定就完了。同时一个刚刚走出困境的家庭就也被毁了!而对于我个人而言也不一定能落得什么好处。毕竟,如果继续跟李驷穹这样混下去,估计等到五六年以后也仍然是一个小打手,没有实权也没有大的钱财收入。还有,如果有一天,那个叫什么大装的打手回来了,我就得被兔死狗烹过河拆桥,到时候不一定什么悲惨下场呢!说白了,凭李驷穹现在的实力和关系网,想把我再次送进看守所实在是易如反掌。说不定到时候再给我背几个黑锅,然后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要知道,绑架和贩卖人口可是重罪!
除此之外,我还想到了在金马路收保护费时,那个刘强大哥对我说的话:“你可以考虑一下跟我混。每个月的红利先给你少一点,不过在我这儿,你有二把头的位置当!”
所以站在一个小混混的角度,再加上一点自私的想法,哥就必须得反水!
然后在我心里这一阵权衡利弊又忾气决然之后,不等胡同那个女孩回来时,哥就直接回身给了后座那个小子一拳,然后猛一转身,又把驾驶位置上的这个小黄毛给打晕了……
计划绑架女孩的这一天晚上,我就提前的悬崖勒马弃车而逃。然后连夜赶到了五金一条街的刘强大哥那里。进屋之后,我就一脸愁苦的,直接对大哥说:“强哥,李驷穹这逼怂恿我绑架学生,还待我菲薄!我想另立靠山,跟你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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