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朕之所以在设立济贫院时,强调“有劳动能力的壮年者不济”,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济贫、养济乃是出于对无劳动能力的百姓的体恤。时值壮年的丁壮要是认真劳作,又岂会愁衣食?就像现在许多贫苦百姓一般,官府屡屡鼓励他们租种官田、移往诸夏,为何屡屡为其拒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受不了劳作的辛苦,如果这边一准行乞,指不定明日他们就会抛家舍业甘为乞丐,所以当年朕才会说“济贫不济懒”,只济老弱妇孺,不济青壮。至于……”
扬着手中那份《济贫法》,针对其中那些不合时宜的甚至可以说超出时代的救济办法,朱明忠摇头说道。
“将此案留中,非是朕不仁,而是朕不意以以天下百姓之赋税养活懒人,大明……”
摇着头,朱明忠感叹道。
“在任何时候,大明都不能去养懒人,税赋是百姓的血汗,是民脂民膏,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有这笔银钱去贴补他们,不如用于百姓子女的教育,不如用于诊疗,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至于这行之以大仁的《济贫法》……”
将法案丢到桌子上,朱明忠用不近人情的语气说道。
“断无需要之理,有养济院、济贫院、孤儿院既可济扶老弱妇孺,能够济扶天下老弱妇孺就已经是大仁了,至于仁至于万民、济扶天下之人……那不是仁,那是害!养懒人……只会让人越来越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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