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这件事己方占理,就说他前世在警官学院时,可是上过刑讯课的,还去法院旁听过许多次,不就是跟被告对质么,怕个鸟!
一时间,黑夫竟期待起三日后的“讯狱”来。
在一般人想象中,古代的审案,大概是这样的:
县衙外,人山人海,大堂之上,写有”明镜高悬“四个字的匾额高挂正中,下面端坐着县令老爷,头戴乌纱帽,堂下摆着龙虎狗三把铡刀。当人犯被押上来时,两旁衙役高喊“威武”,青天大老爷便“啪”地一拍惊堂木,指着人犯道:“先打他三百杀威棒!”……
然而到了“讯狱”,也就是法庭上见那一日,黑夫看到的情景却是这样的:
这场审讯并没有放在县寺衙门,而是安排在一墙之隔的县狱,县狱内里是牢狱,外面是正堂。从外表来看,就是个狭小的庭院,一点没有官府应有的气派,只是那些石子铺成的路面,连落叶都清扫得干干净净。
进入正堂后,黑夫发现这里也没有可以让人击鼓鸣冤的地方,更不对外开放,一扇“罘罳”,也就是土制的屏风挡在人口处,上面涂成白色,又用墨写着几行秦国篆字。
黑夫本来就识字,不然哪能到军营里还可以给家里写信?却见上面写的是篇名为《为吏之道》的文章。
“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然后就是什么“五善”“五失”……这是秦国对大小官吏的要求,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假公济私,要亲近百姓,做官要为百姓除害兴利之类的,应该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里的内容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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