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年喘着粗气,坐在属于容观的马鞍子上,随军医师,正在替他裹伤,裸露的前胸后背之上,重重叠叠尽是伤疤,让来来往往的唐军士卒无不侧目。
看起来有些丑陋,但这却是任晓年的勋章,他也从不介意甚至是很得意地展示给别人,这是他从一介小兵,走到如今这一步所付出的代价。
傅彪兴冲冲地走到一辆马车之前,随手一刀,斫在车上的一只大箱子上,哗拉一声,箱壁破裂,里面的银锭散落一地。
看着这些被铸造成一个个的长方形的足足有几十两重一个的银块,傅彪的眼神儿都变了,俯身拾起一块,转身看着任晓年,“任老大,银子,全是银子,他娘的,我们发财了!”
任晓年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冷冷地道:“这是皇帝陛下的。哪个敢往怀里揣一个,老子剥了他的皮。”
傅彪讪讪地一笑:“当然,任老大,这我还不省得?就是一辈子没看过这么多钱嘛!眼都晃花了。”
走到任晓年跟前,傅彪抱着刀蹲了下来,这一战之后,他对任晓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如果说以前服任晓年,是被任晓年用拳头揍出来的,打不过,不得不服。但这一战之后,他是真正的心悦诚服了。
谁不想跟着一个有本事的上司呢?
傅彪是第一次见到打伏击,也有这么多花样的。
在傅彪的认知之中,敌明我暗,双方战斗力也不在一个档次之上,机会一到,大家来一个猛虎下山,直捣中枢,完事大吉。就像最早的时候,他觉得可以趁夜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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