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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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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姐喝了一口酒,继续说:“到了省城,也就是到了这里。我被安排进了一家黑染坊,每天给染布上色,可我觉得我很高兴,相比起喂猪放牛养鸡种田的生活,这太轻松太轻松了,九十年代末,一个月我能挣到三百,这些钱,对当时的我是一笔巨款,我每个月给家里打两百,自己留一百,家里都以我为荣。我见识到了外面的花花大世界,知道了什么叫牌子,好看的鞋子是什么牌子,衣服又是什么牌子。我想着买一双鞋子,富华商场打完折九百五十九块钱的阿迪达斯鞋子,一双看起来很稳固永远不会烂的鞋子。我清楚的记得。我每天努力的干活,起早贪黑,做越多就越赚钱,半年后,我去买了那双鞋子。我也成了整个黑染坊里面最勤劳的孩子,老板特别喜欢我,给我加工钱,我不要,觉得他对我已经够好。老板就让我做了管理,管理十几个人,给我加了工资,我每天再也不需要亲自去干活,只需要监督她们,可是我还是每天照样帮着她们干,姐姐阿姨们都很喜欢我。从那时开始,我就明白这个道理:想要什么东西,要自己努力去争去实现;而想要别人听你的,首先你要身先士卒,特别是管理,让别人服气,要自律,大方讲信用,有舍才有得。后来我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曾国藩,也就明白了这里面的道理,想要别人做你的手足听你的话,你首先要成为别人的心腹,爱兵如子,她们生病了你要带她们去治病,她们家里有事,你要当成你家的事情一样去为她们操心。她们才愿意为你努力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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