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好了不废话了,我来给就是。沈月你帮我把钱打进这卡上,然后我再拿钱给你出去了。”
沈月拿着纸条。
我说道:“你们也先别去查这事了,我看啊,很难查了,查不出来就算了。”
沈月点头。
我跟羊诗说道:“警告就警告吧,没什么的,过段时间就消了。你去侦察科帮我办件事吧。”
我让羊诗去侦察科,帮忙找宋圆圆过来我这里一趟。
羊诗过去了。
沈月也去打钱了。
沈月先回来了,跟我说,已经打了五万到那卡上。
我说好。
沈月说,那卡的名字,不是监狱长的名字,是行政那边一个狱警的名字。
呵呵,看来,我真是低估了监狱长,以她那智商,怎么可能用自己名字的卡接受贿赂。
羊诗也回来了。
跟我说宋圆圆不愿意过来,说她在忙,让我下班后在我们监区门口等她。
好吧,忙吧。
下午,还没下班,下班之前,就接到了新的通知。
关于对羊诗开除的通知,改为了警告的处分。
还好,监狱长还不是说是油盐不进的老家伙。
不过,在利益面前,又有多少人可以抵挡得住呢。
五万,如果开除了羊诗,没有五万,如果不开除,有五万。
我想,如果是我,我也会留着,不过,下次可不能再去查什么了,万一被发现,真会搞出去。
这让我想起来了一个古代记载的小故事,一个衙门的小干部要升官县令,当打听到选的人不是他时,在次日公布新县令之前那晚,拿着一袋金条去找了管着升官的领导,第二天,公布新县令,成了这个拿着金条找领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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