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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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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的五官算不上惊艳,也无法做到让人过目难忘,但是落落却说。我的长相有种特别味道,眉眼中有着不世俗的风情,不符合长混夜场的男人眼中的美女,但是也有吸引人的独特魅力,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将我这份独特的魅力诱发出来,而不是将它隐藏,去迎合别人得目光。

我一直很相信落落的审美,他却是有一份属于自己独到的美学理论,但我还是觉得他在我这一步下错了棋,并不是我不相信他,而是我不相信自己。

即便我是一块玉,现在,也只能算是一颗未被打磨出光彩的璞玉,可是想要接近久千代,没有特点,是致命伤。

就在准备出发的那一刻,我转过了身子。看像落落,嘴巴因为涂了鲜艳的口红,而不敢碰在一起的微张:“如果我成功吸引了久千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奖励?”

我说这话时,不再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相反的还有一些小俏皮,毕竟女人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当她有求于你的时候。

果然我的刻意讨好很有效果,落落不仅没有皱起眉头,反而还舒展了一些,然后他打开天窗说亮话的言道:“沈煜还是霍启盛。”

他不问这话还好,他一问。将我困入了某种选择之中,原本我心里只有一个要求,原本我不需要选择的。

他挑了挑眉头,示意我耐心有限。

我叹息,浑身像是被放进了洗衣机里甩过,但是我说了,我原本就没有选择,我想问的那个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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