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间房间,但愿他能在那个房间里找到那只手机。
在奔跑的过程中若斯不住的回响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一遍一遍的循环着。
“栾欢,我诅咒你,我诅咒你有一天深深爱着一个男人,而你的爱永远得不到回应。”
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掉落,他脱掉自己的礼服。
李若斯不仅找到了那间房间,他还找到了那只手机,房间门是紧紧锁着的,他费了很大力气才从另外房间的阳台上爬到这个房间。
拿着手机的手在发抖,手机很旧,是老一代美国人喜欢的黑莓机,李若斯按下重播键,电话传来的是一声有一声的“嘟-------”
“嘟------”不厌其烦的响着,期间还夹渣着一些噪音,那噪音让李若斯心烦意乱。
没有人接起电话,拨打第二遍时依然没有人接起,李若斯记下了那个电话号码,房间里有若有若无的烟味,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只褐色的包,包看着很旧,是帆布包,帆布包的袋口绣着洋基队那个著名的队标。
刚刚的手机放在了帆布包里,李若斯再看了一眼那个旧帆布包,感觉有点奇怪,有一阵子美国很流行这种包,少年们背着这样的包骑着单车在大街小巷上的画面比比皆是。
或许,容允桢在他的少年时代也拥有这样的包,只是,现在的容允桢把这样的包带到自己的婚礼上怎么看都显得诡异。
李若斯心里一动,他打开帆布包,包里就只放了几包烟,看来,男人不久前在这里抽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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