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用大手抚着她的脸,甜甜腻腻的说情话。
“傻瓜,你已经很瘦了,将来我一定好好养你!”
“傻瓜,今天风大,我来接你吧!”
“傻瓜,你要是喜欢就买吧,用我的信用卡。”
“傻瓜,让我养你吧!”
林珑喜欢他叫自己傻瓜,喜欢他总是专心致志的眼睛,喜欢他熬的汤,更喜欢和他在一起时那种安心安定的感觉,她觉得爱情就像她预想的那样发展着。
这应该,就是爱情吧。
邬少站在门外按了半响的门铃,终于不耐烦了,便发狠一脚踹了去。林珑听见有人踢门,忙关了音乐,静静听了一会,才往猫眼里看。
她从猫眼里看见一根红黑相间的斜纹领带,她认识那根领带,邬承钢系过。
可是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林珑拿起话筒,问:“谁啊?”那边低沉的声音传过来:“是我,开门吧!”林珑一怔,紧接着,来不及多想,便“啪”的一声把电话挂掉。她心中涌起了无数念头,却根本无法理清头绪。她急急忙忙跑到镜子前——天啊!这女人实在太邋遢了!她自己都看不下去。
耳边又响起了踢门声,她胡乱放下头发,扯了扯,又想找双鞋,转了身,却发现邬承钢还在踢门,且一脚比一脚狠。林珑一急,更加找不到鞋了。
她气恼的跺了跺脚,只好厚着脸皮去开门。
不然真被踢坏了,她可赔不起!
大门终于打开,邬少站在门口,几欲晕厥。屋内窗帘半拆半挂,被子布料和混乱的衣服鞋袜,如小山一般堆在沙发上。放眼望去,一点不像姑娘的闺房,倒像哪里的杂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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