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01 11:30:00
“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可能拿自己的身份证去买机票。”
“破案是讲求证据的,你不能靠猜的,如果我们没有证据,二十四小时就得放人……”
判官估计觉得我有些臆断了,毕竟,他有一个跟他呆了一个晚上的同事人证,还有酒店的监控录像以及机场的乘客表。
如此完美的不在场证据,我确实不该怀疑。
可是,恰恰是太完美了,反而更像是伪造出来的。
“再等等。”
我有证据,只是需要时间来验证。
终于,五个小时之后,我接到了法证部的化验结果。
“法证报告已经证实了,你家那桶方便面里的唾液属于你,结合最近的温度、湿度以及你家里的环境,通过那桶方便面的腐败程度,我们计算出那桶方便面被打开并且浸泡的时间,在四天前。”
“也就是说,在出差的这段时间,你回来过,而且是在死者出事的那天。”
看判官一副媳妇熬成婆的架势,我想我的答复没有辜负他这五个小时来承受的压力。
期间包括王律师的巧言善辩以及上头施加的压力。
面对我们的证据,王律师承认得倒是爽快。
日期:2016-06-01 11:40:00
“没错,我回来过。那又怎么样?这样就能说明她的死跟我有关吗?警官,你们会不会太草率了?”
“那你回来干什么?”
判官黑着脸,一脸严肃的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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