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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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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深的怨毒。

“那你的伞呢,你怎么解释?你九点多了,为什么还特意开车进去买把伞,又是怎么,把伞遗落在案发现场的?”

话题一旦脱离了女死者,刘玉银立马就恢复了她胆小懦弱的一面,低着头,语气很低的回答我的问题。

“我本来是在附近的药店买药的,然后出来后想起家里的伞坏了,一直没时间买,看到对面小卖部还开着门。于是顺便就买了。”

她工作的地方是高新区,附近几乎没有药铺、商店之类的,一路上也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那栋大厦又是他哥居住的地方,她想必比较熟悉,这番说辞虽然说得通,但是,难免有些逻辑硬伤

所以,如今只要确认了车祸事故,那她的证词,至少能成立百分之五十。

日期:2016-06-04 10:07:00

“那你怎么把伞遗落在案发现场的?你用来打女死者?”

这个理由有些借口,但是,总比她说“我是给她撑伞”来得可靠吧?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她大部分事情都认了,唯独否认了一把伞。

“没有,我撞人之后,太慌张,把包包遗落在现场了,伞装在包里,一起丢了。”

丢了,在肇事现场?那伞为什么会从旧桥跑到了案发现场?这开车都得十几二十分钟吧?

大爷的,这长的哪能是脚啊,必须是翅膀啊。

作为一把伞,你咋不上天呢?

可是,她好像没有必要说谎啊,肇事逃逸她都认了,没必要执着一把伞吧?

此时,判爷回来了,一进来,就满脸怒火的盯着座位的刘玉银,

“嘭”

一声巨响,险些没把桌子砸出一个坑来。

铁砂掌!

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日期:2016-06-04 10:16:00

“刘玉银,你说你那晚撞了人?”

刘玉银显然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情,瞪大眼睛,脸上挂着污痕,一脸懵逼。

“是、是啊!”

“你、撒、谎!”

判爷一下子,几乎将正半个身子都探出去,高出刘玉银一截,威压的盯着她,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我已经打电话问过那边的交警了,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件事,而且,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们特意派警员出去查探过了,一切完好,根本没有一点出过车祸的痕迹,别说是血迹了,就连刹车痕迹都没有。还有~”

判爷恶狠狠的盯着刘玉银,慢慢坐回椅子上,一口捉起我的杯子,“咕咚、咕咚”的闷了几口茶。

如果我这个时候跟他说,我今天早上没刷牙,他会不会打死我?

“全市医院我都查过了,那晚出车祸的确实有好几个,但是,压根没有你说的十几岁的小姑娘。你怎么解释?”

刘玉银一脸不可置信,仿佛是什么天方夜谭似的,手忙脚乱、迫不及待的强调。

“不是,我没有,我真的撞了,真的撞死人了,你肯定是搞错了,我,我有行车记录仪的,你可以去查。

“不,不对,我、我把它弄坏了,不过,我的车,你去看我的车,肯定有撞过的痕迹”

“不用你交,我已经找人看过了,油得崭新。”

判爷老实不客气的打断她。

日期:2016-06-04 10:20:00

刘玉银整个人都瘫软了,双掌捂着脸,诺诺的一句。

“我、我把它油了一遍,可是,我没有撒谎,没有~”

我跟老鬼对视一眼,整个人都有点方。

真的,我还是头一回见,有人这么努力的证明自己是杀人犯的。

然而,判爷却一脸冷漠,冷冰冰的盯着她,感觉潜台词就是,你编,你继续编。

我拉了他一下,三个人就出去了。

我感觉她没有撒谎,因为,如果她是编的,她没理由把自己往肇事杀人上推。

这不是典型的把自己往死里作吗?

“虽然呢,她没有撒谎的必要,但是,破案讲的是证据,不是‘我看她不像’,万一他娘的她就是这么一个死变态呢?”

判爷一出来,腾地把双脚搁到了办公桌上。

日期:2016-06-04 10:26:00

“可是,如果她要编,为什么不编自己在家睡觉呢,还给自己扣上一定肇事杀人的帽子,傻不傻?”

老鬼如是说道。

判爷却不以为意,反唇相讥一句。

“你觉得一个正常人会在不下雨的晚上,千里迢迢的去买伞?”

这倒是真的。

我正想笑,忽然意识到什么,问了一句。

“那晚什么时候下的雨?”

“气象局说,凌晨四点半。”

两人不解的看着我。

“那在下雨之前,气象局最早发出下雨讯息是几点?”

老鬼跟判爷对视一眼,当老鬼还迷迷糊糊,半懂不懂的时候,判爷已经第一时间冲到电脑前面,“啪啪啪”的开始使唤起电脑来。

“什么时候下雨,跟她是不是凶手有必然的联系吗?”

老鬼迷糊的问我。

真的,有时候跟一个二百五生活,太特么累。

日期:2016-06-04 10:33:00

“你还记得凶手给女死者打了一把伞吗?”

他点头。

“那打伞是为了什么?”

我问他,他居然还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才给我一个答案。

“挡雨呗。”

“对啊,那挡雨的前提就是,凶手知道要下雨,或者当时已经在下雨了,不是吗?”

从案发现场来看,那把伞绑得辛苦,而且,跟凶手想要制造唯美浪漫的气氛有些不搭调,如果凶手不是提前知道要下雨,他是绝对不可能费时费力做这些无用功的。

此时,判爷给出一个结论。

“当日凌晨四点二十分。”

凌晨四点二十分!

很好。

“我们假设,她是在发出预告的第一时间,掌握了下雨这个讯息,然后,她能在那一秒遁地到案发现场,七十二变为女死者打上伞,前后只花了一秒钟,那也就是,她是凌晨四点二十分从大厦出发,然后,四点四十分到的家。即便中间省去所有障碍,二十分钟的时间,似乎也不足以走完那段路程。”

从她公司到家里起码需要四十分钟,大厦距离稍微近一些,但是,三十分钟绝对少不了。

“你的意思是,她不可能花二十分钟,走完四十分钟的路程?”

老鬼终于跟上我们的思维了,难得啊。

我正想点头,可是,判爷却提出质疑。

“如果是我,超速加上闯红灯,二十分钟还是有些松的。”

日期:2016-06-06 08:52:00

当然了,对于开小轿车,却能直接把人家的货车撞沟里的人而言,速度这个东西,那就不是东西,

所以,我相信他有这个能耐。

可是~

世上只有一个判爷。

“我们同样假设,她是女版判爷,但是,你们还记得,她之前有这么一句口供吗?她说,她的车没有缴年票,所以,她走旧桥。”

老鬼跟判爷对视一眼,一脸茫然的看着我。

判爷却忽然一拍桌子,大吼大叫。

“新桥有个收费站。”

然后,立马跑了出去,我知道,他是取证去了。

只要能证明她四点二十已经过了桥,那几乎就能洗脱她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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