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深的怨毒。
“那你的伞呢,你怎么解释?你九点多了,为什么还特意开车进去买把伞,又是怎么,把伞遗落在案发现场的?”
话题一旦脱离了女死者,刘玉银立马就恢复了她胆小懦弱的一面,低着头,语气很低的回答我的问题。
“我本来是在附近的药店买药的,然后出来后想起家里的伞坏了,一直没时间买,看到对面小卖部还开着门。于是顺便就买了。”
她工作的地方是高新区,附近几乎没有药铺、商店之类的,一路上也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那栋大厦又是他哥居住的地方,她想必比较熟悉,这番说辞虽然说得通,但是,难免有些逻辑硬伤
所以,如今只要确认了车祸事故,那她的证词,至少能成立百分之五十。
日期:2016-06-04 10:07:00
“那你怎么把伞遗落在案发现场的?你用来打女死者?”
这个理由有些借口,但是,总比她说“我是给她撑伞”来得可靠吧?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她大部分事情都认了,唯独否认了一把伞。
“没有,我撞人之后,太慌张,把包包遗落在现场了,伞装在包里,一起丢了。”
丢了,在肇事现场?那伞为什么会从旧桥跑到了案发现场?这开车都得十几二十分钟吧?
大爷的,这长的哪能是脚啊,必须是翅膀啊。
作为一把伞,你咋不上天呢?
可是,她好像没有必要说谎啊,肇事逃逸她都认了,没必要执着一把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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