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刘梦翔住进昌风的房子有些日子了,只是介于手上没钱,不愿意清风跟着他受罪,一直都没有说。
如今拿到那么大一笔工资,他当然希望能把清欢接过去和他一起住。
“好,我现在就搬过去。”清欢迫不及待的开始收拾着行李。
清欢到了那个三居室,整个心都沉醉了。
心想着,能有这样一个家,也就够了。
更何况,凭借着刘梦翔的本事,早晚得住上别墅。
一个阔太太的梦再一次出现在清欢的脑海里。
有了钱,再也不用睡在桥洞子里了。
有了钱,再也不需要每天算着怎么样花包里的钱,才可以让自己在拿到工资之前不至于饿肚子。
有了钱,就可以像个爷们儿一样,拉着女朋友的手,大方的出入各大商场。
“喜欢吗?”刘梦翔问。
“喜欢。”清欢在镜子面前左右晃动着,看着镜子里那个试穿衣服的自己。
“服务员,开单。”刘梦翔说。
“老公,还是不要了吧?你看这上面写的。”清欢自从搬到刘梦翔的住处,就改口叫“老公”了。
“上面写什么了?”刘梦翔根本就没看。
“这裙子要两千多呢,好贵。我看还是算了吧。”清欢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希望刘梦翔掏钱买的。
但她认为,一个好的媳妇儿,还是应该懂得帮男人省钱。
像刘梦翔那样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应该喜欢会过日子的女人。
而一个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人,又怎么会在意为那个女人花了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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