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那一战,我疯子这个绰号就出名了。因为是我把定时丨炸丨弹绑在身上直接钻进了那个混混老大的家,要和他们一家人同归于尽,他们才放过我们几个。
后来林诺去当了两年兵,正好也是当的工程兵也就是俗称的“工兵”,天天和丨炸丨药打交道,对于爆破这一行绝对是行家。
这小子本来退伍后大可以随便找个好工作做,甚至当个爆破专家都不是问题。却没想到他就是不干正事,居然偷偷背着我们去混社会了。
本来我们是打算叫王若汐就留在林诺家里的,可她非得跟着我们过来。她说她现在好像恢复一点记忆了,说不定还能帮我们一点忙。
现在处于非常时期,我也不敢去问王若汐到底恢复了一些什么记忆,我怕她到时候一多想,精神状态又不稳定,所以我把她带出来什么也没多问。
县城边缘的一座山上,有条路直通半山腰的一栋独立别墅。
我和王若汐穿着一身休闲装,两人都戴着鸭舌帽,我身上比她多一个小背包。我们一起缓缓地走在这条水泥路上,假装一对恋人在这里闲逛。
“若汐,一会儿你在外面等着,我一个人进屋就行了。”我低声说道。这段时间的生死与共,我们已经把王若汐当成了我们这个小圈子的一份子,因此我们几个对她的称呼都开始改变了。
“不,我和你一起进去。”王若汐有些固执地道。
此时我对王若汐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别看这丫头平时挺温柔,可却是个一根筋。一旦她决定的事情,还真的很难令她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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