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来叹了口气,继续往下说:“不管怎么着,总算有了口饭吃。他在济南漂泊过了一年。偶然的机会他们工队儿接了个给学校粉刷墙的活儿。他说他喜欢那里,那里的读书声特别好听,那里的老师像神一样,所以他干的十分卖力。他生出了个想法,他想读书识字。就在在干活儿的间隙,他去学校垃圾堆里翻书,他辨不出是什么书,只要有字就捡出来,下班儿了就抱回家。他说,识起字来很吃力,但就是喜欢。10岁那年,他都能赶上初中生了。呵呵,这小子是不是很厉害?”他浅浅的笑着问了我,我嗯嗯的附和了一声,继续听他说。
“后来他从书上知道有一座以‘山岩耸秀,林木蓊郁’而得名的城市--青岛,他说这八个字像是在说他继父继母家,但他说不愿回去,那个家早就不要他了,于是他决意去青岛--那也是我生活的城市。一路流浪,一路苦读,终于来到了青岛。十六、七的孩子,已经能靠打工勉强度日了。四年前,我读高三,那个暑假的一天深夜,跟朋友从‘世纪风情’(青岛一家KTV)出来,我开车准备回家。老远看见马路边儿一个男孩儿,蜷在地上被三四个中年男子又踢又打,他们打累了啐了口吐沫骂骂咧咧的走了。挨打的就是单琳。我的车正好过那儿,他满是血的脸。我害怕,想踩油门儿赶紧走,正好看到了他那双眼,正盯着我。我停下把他抱上车送进了医院。他折了两根儿肋骨,肝脏受了内伤,其他就是些皮肉伤,不打紧。我交了钱,帮他办了住院。”子恒说着,掏出一根儿烟,点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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