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残的曾头市打不过,决定投降,如蒙罢战休兵,愿将原夺马匹尽数纳还,更金帛犒劳三军,免致两伤。这个条件实在是太低了,眼看城破将近,欲定城下之盟,竟然还不舍得大掉血,换做是谁也不会同意的。宋江看罢来书,目顾吴用,满面大怒,扯书骂道:“杀吾兄长,焉肯干休!只待洗荡村坊是吾本愿!”可见宋江还是对晁盖有兄弟之情的,比吴用强的多了。吴用这不要脸、不讲义气的人慌忙劝道:“兄长差矣!我等相争,皆为气耳。既是曾家差人下书讲和,岂为一时之忿,以失大义?”对于吴用来说,我们之所以打仗是因为一时的气愤,不是气他们杀了晁盖,而是气他们抢走了我们的马。现在如果不讲和,就是违了大义,那么吴用所说的大义又是什么呢?和气生财?和谐社会?可以任意猜测,反正不是为兄长报仇的义气。
吴用随即便写回书,取银十两赏了来使。书上写:无义之财终必夺,无勇之将终必败。若要讲和,便须发还二次原夺马匹,并要夺马凶徒郁保四,犒劳军士金帛。忠诚既笃,礼数休轻。如或更变,别有定夺。如果说曾头市抢了梁山的是不义之财,那么梁山抢了北京城的就不是了吗?完全是狗咬狗的性质嘛。而且吴用是压根不提为晁盖报仇,这个毫无义气的人,在梁山也是一个极端了吧?有人说这是吴用的计策,兵法有说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但是现在梁山占据压倒性优势,还有必要这样的折腾吗?如果曾头市照做的话,那是退不退兵呢?不退,属于违约,那就是梁山平白无故的打自己脸,至于这样做吗?退,那不是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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