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封信原本应该是多谈感情,为什么要谈到观点,因为感情和观点必然是不可分的,观点明显差异的人是很难达到水乳交融的,我不想掩饰我们这几年形成的思想观念上的差异,所以就把这种想法提出来。
我们这边**分子多,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没有留下制度性**的口子。只要把某件事某个人按照法规来判断,**就是**,没有**就是没有**。换句话说,从法律上就从来不承认领导干部拥有财富的权力(当然有些写书等正大光明赚钱的除外)。
这句话你可能不理解,我用最直白地话来说,一个领导人的工资和合法收入是很明确的,有据可查,只要出这部分财产就是不合法的(有一个罪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随时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追究。
比如我,除了能够说明来源的收入外,法律上其实是断绝了我的财机会。
现实社会是复杂的,人都是有私欲的,所以很多干部为了追求幸福生活都会想办法赚钱。就算是用合法手段赚钱,只要是干部,都是不合法的。
一句话,我国领导人只要拥有财富就始终存在法律追究风险,本人在世时永远无法彻底洗白。相关制度就是一柄悬在头上大刀,有可能砍下来,也有可能不砍。但是当事人一定会感受到那柄刀的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案的绝对数显得多一些(相对数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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