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13 22:04:00
赵青山明白,如果阴铁鹰家的耕牛真如其所言,是这位眼镜先生盗杀的话,那判他个死刑,也并不为过。
杀了牛以人命抵罪,而且要凌迟处死,这似乎是非常荒谬的逻辑,但遗憾的是,这就是现实,是曾经发生在中国大地上,血淋淋的现实。
原来,晚清至民国时,耕牛是很稀缺的“资源”,那个时候的中国农村贫穷落后,在加上战乱灾害频发,故而普遍人的命真如草芥一般低贱。
而相比之下,一只牛可以顶十几个男人的壮劳力,它不吃粮食,而且还不要工钱,反而成了比人命还“可靠”“精贵”的存在。
这些耕牛“精贵”到什么地步呢?在这儿可以举个例子。
据说在民国初年时,北方农村五块银元加一块聘礼钱就可以买个漂亮媳妇,要是遇见灾年,甚至只需要一块大洋,或一升绿豆,便可以买一个媳妇或者一个干儿子了。
同比之下,那个时代的北方,强壮的耕牛却出奇的“贵重”。
与人命不同,整个民国耕牛价格却稳中有升,普遍能买到八十块银元以上,甚至在农忙时节,还可以卖出两百银元的天价!
虽然只是管中窥豹,但这人命于牛命的贵贱多少,便也立刻清晰了起来。
一头牛几乎等于十个人的价格呀!那也就意味着杀了头牛,等同于杀了十个人的罪过呢!
也因此,在地方豪强,甚至赵青山本人的眼里,这偷牛人,被判个死刑,是天经地义的,毫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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