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温叔的表情,不是在说谎,我放心了下来,我告诉他们,把修家村坟墓掘开的,并不是别人,正是他们温家人。温叔马上勃然大怒:“我都说了不是我们,你还想给我们扣高帽?我连灭门段家都敢承认,掘人坟墓而已,如果真的做了,我为什么不敢承认?”
“搬运尸体,掘坟的,是温旭。”我不理会温叔的脾气,继续说道。
趁着温叔还没有继续发火,我顺着自己的话说了下去。起初,我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修家人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之后又把尸体给搬回墓地,还把十一具尸体填回墓坑里,但后来,我想通了,因为做这两件事的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
把尸体从修家村里搬回坟墓,并把修家宅院的十一具尸体填回墓穴的,应该是凶手,也就是修家的幸存者。让我作此推测的,是十一具尸体被填回墓穴的这个细节。不管对谁来说,死后被掘坟,都是耻辱的事情。
也没有人愿意自己死后,尸体被人掘出来,远离墓穴,甚至还被吊起来。整个沅溪镇中,也只有修家的幸存者会不忍耻辱,并出于孝道,把所有修家人的尸体从死村,搬回墓穴,没有把所有的尸体填回墓穴,是因为他的时间不够。
那十一具尸体,是修家宅院里的主人,他们在修家村的地位最高,所以修家幸存者,在时间不够的情况下,只能把他们给填回墓穴。加之,凶手的确有搬运尸体的行为:在阴婚堂里,修家人的尸体,又被搬到了阴婚堂里当宾客。当然,后者不能称之为掘坟,应该是请坟,也就是出于某种目的,把死人从坟墓里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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