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羡慕,咱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剑鸣摇了摇自己胸前的“深蓝色爱乐者协会”会员证说。
“牌子货手感就是不一样,我也练练手。想听啥,本少爷今天满足你们。”
“哟,口气不小啊。”志全挑衅地看着苏野。
“想当年哥们在人大附中也是名人啊,嚎一嗓子,小姑娘们都要疯狂的,只是哥们咱不好这一口,要不然还不知要闹出什么风流韵事呢。”苏野弹了弹烟灰,故意作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
“好,那哥们可就真点了。”
“你随意。”苏野拨了两下琴弦,有点爱不释手的意思。
“好,那先给爷笑一个。”剑鸣调侃说。
“去你的。”
“约翰丹佛吧,哥们儿最近挺迷他的。”志全说。
“嗨,这是欺负我不懂英语啊,哥们儿英语就没及格过。”
“看吧,牛吹大喽。”志全嬉笑着说,看来仨小青年已经混熟了。
“我试试,就《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吧,别的哥们也不会。”苏野清了清嗓子,站起身,唱了起来。
日期:2015-11-17 14:38:10
苏野抱着吉他,就像抱着一位美丽的姑娘。仿佛吉他就是一切,吉他就是他的春天。他闭着眼睛,手指在吉他上欢快地跳跃着。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剑鸣一定不会相信面前这个花瓶一样的男孩能把吉他拨弄的出神入化。志全已经完全迷失在了歌声里,恍惚间像是开着车子穿行在美国西部的大草原上。苏野也有些忘乎所以了,他跳上了晓南湖边的假山,旁若无人的弹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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