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骂声滚蛋,在他上车之后我背过身子,擦掉了眼泪,这个混蛋。
此刻,我敲下这些文字,主要是因为我收了一封信,一封信来自于z市的信,没有任何署名,我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当兵,就得死!
我湿润了眼角,将电脑关闭,随后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相片,上面是我跟李浩天的合照,我看着看着忽然大笑了起来。那些在一起的青葱岁月,那些一起流汗的日子,那些一起喊过的口号,唱过的军歌,都是我这一辈子无法忘怀的。
你问我,有没有一种感情是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我回答,有,那就是战友之情!
战友,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为一身军装,因为一个军营,我们聚集在一起,我们在一起战斗,我们流血,我们受伤,我们甚至会死去,但是我们不会忘记的,是初见的那一次军礼,那些十六十七岁少年前嘴角扬起的!
也许我说的太过文艺,但是我跟李浩天就是这种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卸下了身上的戎装,那不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只是我选择遗忘。
如果有一天,我不会再听军歌的嘹亮,我是否会习惯,没有你们的梦乡。
如果,何必有那么多的如果,我战斗过,我活过,我成为一名军人过!
当兵,就得死!
那喷血的朝阳,用生命写辉煌。
永远没有轻薄地表白,却用博大诉说着耀眼的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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