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他要做的,就是在竞争残酷的大环境中带领众人杀出一条血路, 打出他所想要的一片天地。
然后, 成为当之无愧的英雄。
大圣清楚, 这会很难。奇迹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吾名之族是另一个成功的例子, 但这两个成功的例子背后,更有着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失败的尝试。世人只会看到幸存者,没人会知道殉难者也曾经努力过。
那又如何?有得必有失。大公会资源是好很多, 也会少走很多弯路,可大公会不会有现成的位置给你。
芸芸众生中,天狼无疑是幸运的,在对的时机遇到了对的人,被逆鳞就那么捡了回去,连试用期都没有,直接成为了神之光的支柱。
没关系,大圣愿意走一条不那么舒适的路。
每当这种思考人生的时刻,大圣的脑海里总会不经意地闪现那一抹标志性的艳红——醉凌云的红色长发。
醉凌云当然不是唯一一个打败过大圣的人。为什么他偏偏对她那么上心呢?
是因为不能接受自己竟输给一个妹子吗?
大圣甩了甩头,抛开杂思。
一定是被三拭锋芒那家伙传染了……嗯,一定是的。
两人回到末世名流的公会基地,会长白杨和其他几人已经在等着了,大圣看到白杨,才想到似乎应该安慰他几句,还未开口,白杨就一脸兴高采烈道,“终于打过15人本了,咱们是不是要庆祝一下啊?”
“来来来——”另外几人跟着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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